中新網烏魯木齊11月21日電 (陶拴科楊元春)21日,記者從昌吉市法院獲悉,11月12日,昌吉市法院對昌吉某修理廠狀告環保局一案作出了判決。該案也成為了新疆首個環保行政訴訟案
  今年5月16日,昌吉市環保局局長徐斌途徑昌吉一家修理廠,看到修理廠里正在燃燒汽車配件,沒有任何環保設施,濃煙滾滾,污染嚴重。隨即用手機拍照留證並舉報該修理廠的違法行為。接到舉報的環保監察工作人員趕到現場,雖然修理廠發現有人拍照立即處理了焚燒現場,但還是留下了焚燒的痕跡,執法人員依法立案處理。
  21日,記者從昌吉市環保局提供的現場照片中看到,大量的報廢汽車零件堆放在一片空地上,有工人在露天進行切割,因切割燃燒起來的明火可以看的很清楚,焚燒過的地面都是漆黑的。
  今年的8月18日,昌吉市環保局對該修理廠作出了行政處罰,認定該廠焚燒廢舊汽車配件,向大氣排放污染物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規定,對其處以兩萬元罰款,為此修理廠不服處罰遂提起了行政訴訟。
  雖然證據確鑿,而且修理廠也認可證據的真實性,但修理廠認為舉報人徐斌是環保局局長,在舉報和拍照時未出示證件,表明身份,屬於程序不合法。
  法官認為,雖然徐斌是環保局局長,但他也是一位市民,有權舉報違法行為,現場拍照是為了防止證據滅失,行為沒有不妥。
  經過法院審理查明:環保局局長徐斌發現修理廠有廢舊汽車配件在燃燒,遂現場拍照並舉報,而環保局指派兩名執法人員調查取證,並最終做出行政處罰,整個程序合法,駁回了修理廠的訴訟請求。
  據瞭解,近年來昌吉市加大環保執法力度,僅2013年,查處的環保案件及罰款金額均超過了前五年的總和。今年實施藍天行動,空氣質量與去年比優良天數增加4個百分點,預計全年達92%。(完)  (原標題:新疆首個“環保訴訟案”審結 肇事方罰款2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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